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一条已修改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不得作虚假的陈述,不得进行欺骗性的演示、劝说等销售诱导活动。经营者不得以虚假的广告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