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包括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以下统称经营者)。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组织和个人,从事与市场竞争相关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