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5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