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