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已废止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农药田间试验的,应当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并报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