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镇房地产登记办法/第四章 他项权登记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等他项权的,由当事人申请房地产他项权设定登记。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5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