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职责分工,会同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自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之日起二年内提出该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依法定程序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