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海塘的施工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一、二级海塘应当由具有二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二)三、四、五级海塘应当由具有三级以上水利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2月4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