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修改

各级审计部门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实行审计监督。管理中心归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及其财务收支和管理费用支出情况应当接受年度审计。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