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务基础设施的投入,拓宽水务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务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