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第四章 排水管理与防洪排涝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市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排水总体规划和排水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公共排水设施的建设和改造计划。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