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公益林条例第十九条已修改禁止采伐生态公益林。确因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林木更新改造或卫生间代需要采伐的,须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