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修改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培养和提高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