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是本行政区社会经济信息的主体部门和国民经济核算的中心,是各级人民政府的统计监督和咨询机构,是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政执法机关。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