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二章 保障措施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