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三章 医疗机构和中医药人员第十六条已废止中医医疗机构应当坚持中医药特色,发挥中医诊疗技术的优势,提高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