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中医条例/第二章 保障措施第十一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及其中医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挖掘、整理、研究、利用中医文献和民间验方、秘方工作,加强疑难病医案的收集和研究,提高和推广确有独特疗效的中医诊疗技术,并在资金、人员等方面予以保证。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