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矿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安全培训和考核,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担任矿长。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