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二十条有效开采有自然发火或者水害的矿山,必须按照矿山安全规程的要求制定预防措施,严格执行火区管理和探、放水制度。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