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三章 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十四条有效地下开采必须具备国家矿山安全规程规定的行人、通风、运输、提升、排水、防灭火、供电、通讯系统及其他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系统。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