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第六章 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第六十八条已废止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