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华侨房屋所有权人对其所有的房屋,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