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已修改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二十条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处理。

妇女联合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当对签订、履行劳动合同时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