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二章 基金的监督第十一条有效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权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社会保险基金有关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