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第二章 登山活动申请和审批第八条已修改自治区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登山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者。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