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登山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登山事业应当坚持发挥山峰资源优势,扩大开放和市场化运作,促进、发展登山特色产业的原则。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