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二章 设立和建设第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市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编制全市森林公园建设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