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经营和管理,贯彻生态优先与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方针,坚持严格保护、统一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