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经营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公益性森林公园不得出售门票,但可以按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开展的经营开发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当于森林公园的建设和维护。经营性森林公园的经营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标准,出售门票。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