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滩涂围垦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坏。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