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废止

促淤工程应当符合滩涂围垦规划。省滩涂围垦部门应当协助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做好重大促淤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建设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