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促淤工程应当符合滩涂围垦规划。省滩涂围垦部门应当协助有关设区的市、县(市、区)做好重大促淤工程的可行性论证和建设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