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六章 其他污染防治第五十七条有效城市建成区应当严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禁止在人口集中区域从事经营性的产生光污染的露天电焊。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