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五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安全生产,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发展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