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联合提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候选人,提名人应当如实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并对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在适当范围内作必要的说明。提名人介绍所提名的候选人的情况,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组织审核。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9年2月7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