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章 燃气使用与安全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燃气用户提供安全使用手册,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使用燃气指导,并每两年对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和燃气燃烧器具进行预约上门免费安全检查。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