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第十条已废止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安装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设施。重点单位、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设施在设计会审、竣工验收时,安装单位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参加。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