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应当及时将有关涉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信息告知市消保委;对消保委就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事项的查询,应当及时予以答复。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