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公安部门应当在作出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公共场所许可证》处罚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处罚决定抄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