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章 耕地保护第十五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土地整理。土地整理后的新增耕地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折抵建设占用耕地补偿指标。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