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自治州各级人民政府依照国家发展教育宏观目标,制定本行政区域实施义务教育中长期规划,把发展基础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证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为保障民族教育的全面发展和科教兴州战略的顺利实施打好基础。自治州鼓励社会办学,社会办学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与州、县(市)教育布局调整相衔接。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