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六章 学校第三十八条已修改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所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学校应当引导和鼓励学生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