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可以依法在高新区投资、兴办企业或者设立机构。

在高新区设立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除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经营范围不作具体核定。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