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高新区的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法享受国家、浙江省以及杭州市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