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