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行政执法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接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