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蔬菜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农药并做好标记,不得将其与蔬菜混载混放。包装农药的箱、瓶、袋应当按规定回收、处理。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