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章 拆迁补偿和安置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房屋面积,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上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房屋使用面积需要换算成建筑面积的,由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机构实地测绘确定。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5月8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