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西湖龙井茶基地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西湖龙井茶基地征收并供地后,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由市人民政府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向用地单位征收土地闲置费;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予以无偿收回。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