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苕溪水域水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第二十条已废止在苕溪水域保护区内航行的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必须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禁止向水体排放残油、废油和倾倒船舶垃圾、粪便。船舶装载运输油类或有毒有害货物,必须采取防止溢流和渗漏的措施。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