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七章 执法监督第六十六条有效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等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定职权和执法程序。公安机关、交通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推行执法标准和指引,根据道路交通执法统一的要求,为执法人员提供健全、完备、可操作的执法指引。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